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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法院: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促双赢

作者:李如松  发布时间:2024-08-16 15:43: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邱县法院通过“诉讼保全+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借款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2023年9月,被告某管理公司因经营资金短缺,向原告借款12万元,被告某管理公司出具了借条,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在借款人处签字,被告某管理公司盖章确认。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催要未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对原告的保全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迅速立案,第一时间对被告某管理公司采取保全措施。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企业,为将被告企业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双方企业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将双方的意见和担心向对方一一解释,并结合案情及实际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并释明法律风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协议签订后当日下午,承办法官迅速解除了对被告企业账户的冻结,最大程度降低诉讼对被告企业经营的影响。至此,该案件得以顺利终结。

案件办理从保全到和解,再到解封,环环相扣,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下一步,邱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做实“三融三化三提升”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最大程度满足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诉求。

 

来源: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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