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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三化三提升】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作者:李如松  发布时间:2024-06-26 10:32: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辨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就欠款纠纷达成和解,在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2022年3月,原告某商贸有限公与被告某设备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原告向被告销售水泥,货款结算方式为边供应边结算。在2022年3月至2023年11月底,原告多次向被告供应水泥,被告也在结算单上面对水泥货款签字确认;在此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了85000元水泥款,剩余水泥款 15750元尚未支付。原告多次催收货款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邱县法院。

邱县法院司法释明中心在接到案件之后,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考虑到双方有长期、稳定的商业往来,有调解成功的可能,随即联系被告,了解其想法。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自己欠原告的水泥款,并向法官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付款,而是自己从原告处进货的水泥在转销出去之后,自己的客户还没有将货款付给自己,货款没有收回,导致自己暂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给原告。办案人员在了解了被告当前的经济困境之后,向其释明了诉讼风险让其认识到不履行合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秉持互谅互让精神,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力求达到既合法又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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