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量和效率,8月31日上午,邱县法院举行特邀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聘任暨业务培训会。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楷、邱县妇联副主席杨丽萍、邱县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邱县法院妇联主席张欣,全体特邀调解员以及心理咨询师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红霞主持。
邱县法院通过妇联推荐、法院考察审核等方式,从乡镇、社区、学校及相关部门单位等群体中选拔了29名调解经验丰富、心理疏导能力强的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聘任仪式结束后,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们将受我院委托入驻我院巾帼维权服务中心,灵活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推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与会法院领导为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颁发聘书并赠送《民法典》
特邀调解员代表、团县委副书记李丹作表态发言,她表示,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一定加强学习,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官相互配合支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杨丽萍副主席就如何发挥好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贴紧贴实群众需求;二是用好用活这支队伍;三是聚合聚强平台资源。希望全体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做好表率、争当一流,做法治理念的传播者、矛盾纠纷的化解员,努力成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多面手”,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社会治理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楷代表邱县法院对受聘的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表示祝贺,对大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热心调解事业、支持法院调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郝树楷在讲话中指出,法院此次聘请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夯实邱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础的务实举措;是健全县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抓手。县法院全体干警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谋划部署,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搭平台、建机制、定规则、提能力,确保矛盾纠纷“分得出、接得住、调得了”,全面提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实质化水平。县法院将持续发挥邯郸市首家“四星级婚姻调解室”能动示范作用,会同县妇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培训指导、工作保障,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聘任仪式结束后,邱县法院一级法官、家事法官赵为华、专职调解员尹风民,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韩燕就特邀调解制度、调解原则、调解协议起草、司法确认等法律问题以及妇女儿童常见心理问题等,对受聘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们进行专项培训指导,为到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支招解惑。培训现场互动频繁热烈,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授课内容深入浅出、干货满满,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让人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