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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进行时】以调促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李如松  发布时间:2023-09-08 11:01: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邱县法院高效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既依法维护了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助力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被告王某向原告河北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自2022年4月起,该卡激活并开始使用。截止2023年6月,信用卡已经逾期10期,被告的信用卡累计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总计达到13000.03元,故原告起诉至邱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某归还信用卡透支本金及透支消费利息及违约金至本金还清为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劝解,希望原告能够给被告王某一定时间进行还款,同时法官也对王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偿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还款方式、期限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案件的及时调解,为企业维持正常经营运转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下一步,邱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从企业角度出发,想企之所想,急企之所急,以最快速度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减少涉企案件的诉讼成本和负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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