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矛盾纠纷案件虽非大案难案,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让群众心生不满,还容易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近日,邱县法院通过调解方式高效执结一起离婚纠纷返还婚前财产案件,让原本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放下成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江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办理结婚登记,并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江某按照传统习俗给付彩礼,吴某举行婚礼时带陪嫁财产若干。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吴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江某离婚。经本院审理,依法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江某返还吴某的婚前财产。判决生效后,江某拒不履行义务,吴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避免加重双方的隔阂和矛盾,也为了不激化两个家庭的对立情绪。执行法官运用多种形式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逐渐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被执行人江某同意将申请执行人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返还。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进行了财物交接,一一清点确认了需返还的物品,家属们进屋进行搬运作业,整个过程井然有序,双方当事人也都十分配合,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邱县法院将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矛盾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做到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