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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进行时】邱县法院刚柔并济巧断婚姻事
作者:李如松  发布时间:2023-07-31 09:16: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王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贾某发生争执,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邱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联合法院妇联成功调结此案,夫妻双方最终摒弃前嫌,和好如初。

案情回顾

贾某与妻子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23年4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王某到娘家居住,双方一直分居。2023年7月,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邱县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了解发现,夫妻二人结婚已十四年,且育有一儿一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是近段时间以来因为一些琐事争执不下,导致双方关系不睦。鉴于此,邱县法院充分发挥院巾帼维权服务中心能动作用,组成调解团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疏导劝解,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说出心里话,多看到对方的优点,改正自身不足,让双方充分认识到信任和沟通才是维系美满婚姻关系的基石,同时又从孩子健康成长方面入手,引导双方明白家庭和睦的重要意义。

经过巾帼维权服务中心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导说服,贾某表示将改正自身不足,加强沟通与交流,努力经营家庭,王某表示会对丈夫多些理解与包容,共同经营幸福家庭。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和好如初,原告撤回起诉。至此,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新走上正常轨道,实现家庭和睦。

下一步,邱县法院将加大与县妇联、县公安局和学校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为建设平安邱县、法治邱县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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